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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 北京科技大学030100法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admin 2024-03-10 13:22:05 考研复试 56 ℃ 考研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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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 北京科技大学030100法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笔试】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说明:本套考研复试资料由本机构多位高分研究生潜心整理编写,2024年考研复试重要资料。一、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资料

1.《刑法学》考研复试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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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含答案)

①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

②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简答题精编。

③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论述题精编。

④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法条分析题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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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资料全国统一零售价

2.本套考研复试资料包含以上一、二部分(不含教材)考研云平台

特别说明:考研云平台

①本套复试资料由本机构编写组按照考研复试大纲、复试真题(回忆)、指定参考书等公开信息整理收集编写,仅供考研复试复习参考,与目标学校及研究生院官方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②复试资料中若含有真题及课件为免费赠送,仅供参考,版权归属学校及制作老师,在此对版权所有者表示感谢,如有异议及不妥,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无条件立即处理!资料若有更新,免费赠送电子版。

三、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指定/推荐参考书目(资料不包括教材)

3.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参考书高铭暄《刑法学》

四、本套考研资料适用院系

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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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编撰此电子书属于首次,加之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考生读者批评指正。

目录

............................................1

目录............................................4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复试备考信息..................8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参考书目....................8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招生适用院系..................8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笔记.................9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笔记................................9

第1章刑法概说....................................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9

考研核心笔记.....................................9

第2章刑法的基本原则.................................1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3

考研核心笔记.....................................13

第3章刑法的适用范围.................................1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6

考研核心笔记.....................................16

第4章犯罪概述....................................20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0

考研核心笔记.....................................20

第5章犯罪构成....................................2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2

考研核心笔记.....................................22

第6章犯罪的客体...................................2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5

考研核心笔记.....................................25

第7章犯罪客观方面..................................2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7

考研核心笔记.....................................27

第8章犯罪主体....................................3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32

考研核心笔记.....................................32

第9章犯罪主观方面..................................3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37

考研核心笔记.....................................37

第10章排除犯罪性的行为...............................4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43

考研核心笔记.....................................43

第11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48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48

考研核心笔记.....................................48

第12章共同犯罪...................................5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53

考研核心笔记.....................................53

第13章一罪与数罪..................................58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58

考研核心笔记.....................................58

第14章定罪.....................................6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62

考研核心笔记.....................................62

第15章刑事责任...................................6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67

考研核心笔记.....................................67

第16章刑法概说...................................70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70

考研核心笔记.....................................70

第17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7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72

考研核心笔记.....................................72

第18章刑罚裁量...................................7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76

考研核心笔记.....................................76

第19章刑罚裁量制度.................................7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77

考研核心笔记.....................................77

第20章刑罚执行...................................80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0

考研核心笔记.....................................80

第21章刑罚的消灭..................................8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3

考研核心笔记.....................................83

第22章刑法学各论概述................................8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5

考研核心笔记.....................................85

第23章危害国家安全罪................................91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91

考研核心笔记.....................................91

第24章危害公共安全罪................................9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95

考研核心笔记.....................................95

第25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4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04

考研核心笔记.....................................104

第26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3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33

考研核心笔记.....................................133

第27章侵犯财产罪..................................141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41

考研核心笔记.....................................141

第28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4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46

考研核心笔记.....................................146

第29章危害国防利益罪................................151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51

考研核心笔记.....................................151

第30章贪污贿赂罪..................................15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57

考研核心笔记.....................................157

第31章渎职罪....................................16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62

考研核心笔记.....................................162

第32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6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69

考研核心笔记.....................................169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辅导课件.................174

《刑法学》考研复试辅导课件...............................174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复习提纲.................240

《刑法学》考研复试复习提纲...............................240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248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248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简答题精编.........................254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论述题精编.........................267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法条分析题精编........................292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案例分析题精编........................301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题库[仿真+强化+冲刺].........322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322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322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326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330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335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340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345

2024年刑法学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345

2024年刑法学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350

2024年刑法学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355

2024年刑法学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359

2024年刑法学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365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369

2024年刑法学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369

2024年刑法学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374

2024年刑法学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379

2024年刑法学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384

2024年刑法学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389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复试备考信息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参考书目

高铭暄《刑法学》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招生适用院系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笔记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笔记

第1章刑法概说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

考点:刑法与相关概念关系

考点:刑法分类和性质

考点: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刑法

考点:建国以后刑法的创制与发展

考点:我国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考点:刑法的解释

考点: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考研核心笔记

【核心笔记】刑法的概念与属性

1.刑法概念

形式定义:规定什么是犯罪和给予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就是刑法。

“刑法”的混合定义或称实质定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统治秩序,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其如何处罚的法律。

2.刑法与相关概念关系

(1)刑法与犯罪法,在我国是同义词,只是使用侧重点不同。在外国近年来因无犯罪也有刑罚、有犯罪不一定有刑罚,故二者有区别。

(2)刑法与刑事法律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

刑事法律一般指除上述刑事实体法内容外,还包括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刑事程序法、组织法。有时与刑法同义。

3.刑法分类

(1)从涵盖内容上划分为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①广义刑法:在我国有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近年已不采)、附属刑法(有的称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刑法立法解释。(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是否是刑法?)

司法解释理论上不是刑法,但实践中司法解释起了刑法作用。

a.刑法典:全面、系统地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通说包括了刑法修正案,教材认为修正案属单行刑法。

b.单行刑法:指独立于刑法典条文之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常是常委会)对刑法某方面作出的修改或补充规定,或只针对某方面规定什么是犯罪和给予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一般称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

c.刑法修正案:在刑法典条文基础上对刑法作增删、修改。

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区别:前者是在刑法典原条文之外另起条文,后者只在刑法原条款之后增加条款或对原条款删减、对条款内容修改。

d.附属刑法:即在非刑法的法律中规定的涉及犯罪和刑罚内容的条款。

附属刑法载体是非刑法法律,其条款内容也是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目的是保障其载体法律或该法律某条款的执行。

我国的附属刑法只有:“违反本法××条规定,或韦法本法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认为真正的附属刑法要规定自己独立的罪状与法定刑,则我国无附属刑法。

法制不健全时刑法还可表现为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②狭义刑法只指刑法典。

(2)从适用范围上划分可以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后者是指为了适应某种特殊情况的需要而制定的独立于刑法典且效力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特别事项的刑法。特别刑法优先适用,如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特别刑法,则后法优先适用。

(3)从立法体例上划分可以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又称之为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

(4)从刑法的规定是否涉及国际关系可以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4.刑法的性质

(1)刑法的政治属性:即阶级属性,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是体现了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利益、意志,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统治秩序服务。

(2)刑法的法律属性(特征,重点)

①从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刑法是基本法、是子法、是公法、是实体法。

②刑法与其他法的区别(特征)

a.规定内容不同,刑法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其他法规定何主体享有何权利、违法及后果。

b.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比其他基本法都广泛,其他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刑法均调整。有人认为刑法调整犯罪人与国家关系。

c.保护手段的终极性。刑法调整的对象一般是经其他法调整后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第二次调整,故刑法是其他法的保障法,附属刑法此特征表现得更强烈。要入罪必须是迫不得已动用刑罚,如无需动用刑罚就可遏制或用刑罚制裁无效也不能入罪。

d.刑法的制裁手段(刑罚)比其他法律制裁更严厉。

e.违法者法律责任承担一般不能私了,即责任实现的强制性。

一般认为刑法区别于其他法是其调整手段特点:违法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刑法立法和其他部门法的立法并不绝对都是同步的。

个别行为其性质决定其社会危害性极大,直接纳入刑法调整,无相关先行政、民事制裁,严重者再刑事制裁的规定。

故刑法也不是绝对的第二次调整。

【核心笔记】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1.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刑法

(1)从中国进入阶级社会的夏朝开始,就产生了刑法,从夏至清末的1910年以前,中国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在定罪、量刑上因行为人主体身份不同而不同,刑罚的特点是残酷、多死刑和肉刑。

(2)1910年,《大清新刑律》颁布,结束了诸法合体,产生了现代独立的刑法典。

2.建国以后刑法的创制与发展

(1)1979以前我国无刑法典,只有几个单行刑法条例和大量的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文件起刑法作用。

(2)1979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建国后的第一部刑法典,该法典于1980年1月1日实施,此后不久,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很大,为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陆续通过并颁布了23个单行刑法和104部其他法律中附设刑事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3)1997年3月颁布了修改后的新刑法(1997年10月1日生效),一直沿用至今。从1999年开始至今,全国人大颁布了8个刑法修正案,一个决定,9个立法解释。这些修正或补充大多是关于经济犯罪的。

最高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解释有数百个。

【核心笔记】刑法制定的根据、任务

1.我国刑法的根据

(1)我国刑法的价值根据(或刑法机能、功能):惩罚犯罪、维护秩序(法益保护);保障人权、限制滥用刑罚权(权利保障)。

保障人权既有保护被害人、社会,也有保护未犯罪人不受刑事追究,更主要是保护已犯罪人不受法外制裁或受与其刑事责任不相适应的过重制裁(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均不能偏废,二者矛盾时后者优先。

法条用保护“人民”不妥。

(2)刑法的法律根据是宪法。

刑法立法不能违宪,适用刑法、行刑中适用刑法、解释刑法等均不能违宪。

(3)刑法的实践根据是我国与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

2.我国刑法的任务

(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3)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

(4)维护社会各方面的管理秩序。

3.刑法的解释(重点)

(1)指各种解释主体对刑法含义的阐明。

(2)解释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目的

①必要性:一是刑法语言高度概括性需要解释,二是语言的多义性要求解释,三是社会不断变化、发展和刑法又具有稳定性需要解释(如虚拟财产是否为刑法规定的财产、电子邮箱邮件是否为信件)。

②刑法解释的特殊性:刑罚严历性决定了刑法的解释应比其他部门法严格。但严格主要是解释的主体、解释通过的程序上严格,不能理解为严格遵循刑法的字面含义。

解释目的要符合刑法功能、弥补刑法不足。

(3)刑法解释的原则

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解释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②科学性原则。要客观、全面、明确、具体、准确。

③合理性原则。合乎法理、人伦常理和社会发展需要。

(4)刑法解释的类型

①从解释的效力分类,将刑法的解释分为有权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正式解释和有效解释)和学理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无权解释或无效解释)。其中有权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

有权解释主体依法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a.有权解释:

b.立法解释,即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所作的解释。

包括:一是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二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有人认为不属于)。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实践中也执行。

c.司法解释,即由最高法、最高检对刑法所作的解释。

实践中公安部或政法委、司法部也在解释。

省一级司法机关甚至地市级司法机关也在解释,只要在上级司法机关授权之内且不违反法律,不能否认其效力。办案人员也在解释,只对所办案有效。

②学理解释,除上述有效解释以外主体作的解释。

【核心笔记】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1)从解释的方法分:

通说的划分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①文理解释:从刑法的字义、词义和语法规则来解释,不超过字面含义,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此是主观主义解释论坚持的立场,为形式的罪刑法定原则所坚持。

②论理解释:从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刑法与其他法的关系、刑法各部份协调连系等进行解释,可以超过字面含义,可以扩大也可缩小。是客观主义解释论的立场,为坚持实质罪刑法定原则者所主张。应先进行文理解释,如结论违情背理,则可进行论理解释。

掌握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类推解释、历史解释含义。

通说认为各种解释均不能进行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可作有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

扩大解释扩大的行为与未扩大的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要相当。

(2)扩大解释与对被告人不利的类推解释的区别:

①前者未超出词语的可以包括的含义,后者已超出;

②从是否是立法者本意看,前者一般未超出立法本意,后者是解释者自己的主张;

③从解释者的认识看,前者解释者认识也是未超出立法本义,后者解释者也认识到超出了立法本意;

④前者未超出该用语所包含的范围,只是处于外层模糊带,为民众所认同;而后者超出该用语所能容纳的范围,不为民众所认同。

(3)学理解释与论理解释二者异同:

相同点均是刑法解释的种类,都在一定义意上对刑法的理解、适用发生作用,不管学理解释还是有权解释均可进行论理解释或文理解释。考研云平台

一是分类标准不同;二是解释的效力不同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辅导课件

《刑法学》考研复试辅导课件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复习提纲

《刑法学》考研复试复习提纲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刑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

1.吸收犯;紧急避险;犯罪集团

【答案】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情况。吸收犯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实施了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这是成立吸收犯的前提和基础;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数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吸收关系可以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的威胁,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犯罪集团分为一般犯罪集团和特殊犯罪集团。一般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犯罪集团由3人或3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组织起来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组成犯罪组织;组织较为固定。特殊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具有某种特殊性质的犯罪集团,主要是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会道门和邪教组织。

2.刑事责任年龄

【答案】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3.投放危险物质罪

【答案】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管制

【答案】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5.认识错误

【答案】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一般有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两种: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理解。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的理解。

6.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答案】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7.限制加重原则

【答案】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以数罪中的最髙刑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者在数刑的最高刑期以上,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

8.赌博罪

【答案】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9.报复陷害罪

【答案】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1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答案】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

11.犯罪目的

【答案】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12.单位人员受贿罪

【答案】单位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13.破坏生产经营罪

【答案】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运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14.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15.刑罚目的

【答案】刑罚目的是指国家运用刑罚的目的,即国家通过制定、运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目的。

16.时效的延长

【答案】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无限延伸的制度。

17.徇私枉法罪

【答案】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18.缓刑

【答案】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1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答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0.法定的量刑情节

【答案】法定的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犯罪事实情况。

21.传播性病罪

【答案】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

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危害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尚,而且传播性病,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危及子孙后代;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或嫖娼。

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作证罪

【答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秩序和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主体是一般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主观方面是故意,通常还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便足以成立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限于自然人。

23.贪污贿赂罪

【答案】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其他人员或单位实施的与受贿具有对向性或撮合性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24.正当防卫

【答案】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25.虐待部属罪

【答案】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地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裂国家罪

【答案】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此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此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窃据党政军大权的人物和反动的民族主义分子,或者是有较髙社会地位、有特殊影响的人,但也不排除其他人成为本罪的主体;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7.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答案】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

28.军人叛逃罪

【答案】是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29.防卫过当

【答案】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征:(1)在客观上有防卫过当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2)在主观上对其结果具有罪过,表现为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30.犯罪预备

【答案】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31.脱逃罪

【答案】逃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公安、同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32.持有、使用假币罪

【答案】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33.间接故意

【答案】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特征是:(1)在认识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在意志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

34.罪刑相当原则

【答案】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行等价主义或罪刑均称原则,这一原则具有科学、合理的内容,其基本含义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处多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行相当、罚当其罪。

35.引证罪状

【答案】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36.犯罪构成

【答案】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三个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2)犯罪构成要件必须能够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3)犯罪构成要件必须具有法定性。

37.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

【答案】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8.贪污罪

【答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9.妨害公务罪

【答案】妨害公务罪是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0.刑事责任

【答案】刑事责任,犯罪人因刑事法律的规定而应当为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以刑事处罚、非刑罚的处理或者单纯宣告有罪的方式对其行为进行否定评价的负担。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题库[仿真+强化+冲刺]

北京科技大学1001刑法(加试)考研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

2024年刑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

一、名词解释

1.投放危险物质罪

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答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3.特赦

【答案】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特赦的特点是:对象是特定的犯罪人;效果是只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不免除其罪。

4.量刑情节

【答案】又称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有影响作用的、人民法院在对犯罪人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

6.刑事责任的根据

【答案】刑事责任的根据,指国家基于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犯罪人是根据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承担刑事责任。

7.任意的共同犯罪

【答案】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单独可能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

8.保险诈骗罪

【答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律、法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二、简答题

9.简述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的区别。

【答案】简单的犯罪构成又称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构成仅仅包含单一的主体、单一的客体、单一的行为和单一的罪过形式。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存在选择关系或者重叠关系的犯罪构成。

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1)犯罪构成的性质不同:简单的犯罪构成都属于单一的犯罪构成,而复杂的犯罪构成内部存在选择或者重叠关系。

(2)相互关系不同:大多数犯罪属于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可以分解为单一的犯罪构成。

10.简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答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诽谤罪在客观上都捏造并散布了虚假事实,主观上都是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并且都要求情节严重。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商业信誉,而诽谤罪的客体则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普权。(2)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对象包括个人和单位,而诽谤罪的对象仅限于个人。(3)主体不尽相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诽谤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4)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故意的内容是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诽谤罪的故意内容则是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11.简述刑法的功能。

【答案】刑法的功能(机能),是指刑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能够起到的作用或者发生作用的能力。一般来说,刑法具有对立统一的两个基本功能:

(1)社会保护功能,即保护社会不受犯罪侵犯的机能。刑法通过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并且规定相应的刑罚,通过司法活动惩罚犯罪行为,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

(2)人权保障功能,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有罪的人受到法律限度内的惩罚。刑罚权像其他国家权力一样,必须受到限制和制约,否则就会被滥用而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动用刑罚惩罚犯罪必须依法进行,严禁超越法律规定滥用刑罚权,侵害无辜的人或者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12.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犯罪的特殊主体规定的有哪些?

【答案】我国刑法从若干角度规定了各种特殊主体

(1)特定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邮政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军人等;(2)从亊特定职业人员;枪支合法制造企此、销售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金融工作人员和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等;(3)具有其他特定身份的人员:男人、证人、鉴证人、记录人、翻译人以及与被害人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人等。

13.单位犯罪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答案】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单位成员在单位的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和为了单位的利益,故意或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特征是:

(1)它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单位犯罪的社会属性。

(2)它必须是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依法应受刑罚惩罚性。这是单位犯罪的法律属性。在这一点上,它与自然人犯罪略有不同。因为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包括单罚制的单位犯罪在内,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单位则不同,只有其中一部分犯罪,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正因为如此,《刑法》第30条规定,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所谓依法应受刑罚惩罚性,对单位犯罪来说,必须是刑法上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属性,也是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所在。

14.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素。

【答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方面:

(1)犯罪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犯罪主体:自然人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3)客观方面: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4)主观方面:故意。

三、论述题

15.论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答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本罪既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这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二者缺一不可。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类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会发生侵害公共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16.论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制度。

【答案】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并在该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一定期限内,再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1)一般累犯。《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这种累犯称为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

①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②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两罪或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之刑罚,如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累犯。

③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或者假释考验期内,不构成累犯,应当按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5年之后(不包括5年),也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也不构成累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撤销缓刑的情况发生,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既然前罪的刑罚都没有执行,就谈不上“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这个期限的起算:对于经执行刑罚或赦免的犯罪分子,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种累犯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构成要件是: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两罪中有一罪是一般刑事犯罪,则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是否构成一般累犯,要根据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来认定。

②前罪和后罪判处何种刑罚及其轻重,不影响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成立。

③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时间上不受限制,无论什么时间内发生,都构成

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3)对累犯的处罚。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对他们已经进行过必要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改造,他们仍不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又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大,改造比较难,只有判处较重的刑罚,才能有效地对它们改造。

四、案例分析题

17.案例

日本公民松某于2001年用自己手中的外币与我国在其国内旅游观光者兑换成人民币,并购置伪造货币所需的印模、药水、纸张及器械。而后以其兑换的人民币作为母币,大量伪造人民币。当其在我国旅游期间使用伪造的人民币时,被抓获。经司法机关审查,松某交代了大量伪造我国货币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在其居住的宾馆查获一些伪造的人民币,经其交代,在其本国仍有一些伪造的人民币存放在家中。

试分析:

松某的行为应否受我国刑法的追究?根据是什么?

【答案】本案中,日本公民松某在日本大量伪造我国货币的行为应否受我国刑法的追究,涉及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的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条件,对照本案的情况而言:松某伪造我国货币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保护原则所规定的适用条件。首先,松某伪造我国货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伪造货币罪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次,松某所在国刑法即日本刑法也将伪造货币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基于刑法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追究松某的刑事责任是完全正确的。

18.被告人叶某,男,37岁,系某国有公司经理;被告人卢某,女,29岁,系同一公司财务主管。2000年3月,叶某与卢某合意,挪用本公司公款5万元,共同炒股,4月两人又再次合意挪用公款5万元,投资到一私营公司,参与该公司制贩假药的活动。6月案发,叶某和卢某被依法逮捕。被挪用之公款被检察机关全部追回并返还原单位。

试分析:本案中,叶某和卢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答案】被告人叶某、卢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本案中被告人叶某和卢某先后两次挪用公款各5万元,虽然挪用时间均未超过3个月,但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该罪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占有使用的收益权。(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的行为。被告人叶某和卢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故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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