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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 北京科技大学030100法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admin 2024-03-10 13:00:16 考研复试 21 ℃ 考研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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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 北京科技大学030100法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笔试】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精品资料

说明:本套考研复试资料由本机构多位高分研究生潜心整理编写,2024年考研复试重要资料。一、考研复试相关真题

1.①本套考研复试资料没有收集到历年复试真题。请参考本套资料复试题库中的复试仿真模拟题。

说明:复试仿真模拟题严格按照本校复试命题风格、复试题型、复试范围和复试高频考点精心整理编写,复试重要资料。

二、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资料

2.《商法学》考研复试相关资料

(1)《商法学》[笔记+提纲]

①《商法学》考研复试笔记。

说明:本书重点复习笔记,条理清晰,重难点突出,提高复试复习效率,考研复试重要资料。

②《商法学》复试复习提纲。

说明:该科目复习重难点提纲,提炼出重难点,有的放矢,提高复试复习针对性。

(2)《商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含答案)

①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

②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简答题精编。

③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论述题精编。

④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法条评析题精编。

⑤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之案例分析题精编。

说明:本题库涵盖了该复试科目常考题型及重点题型,根据复试考试要求进行了分类整理汇编并给出了详细答案解析,针对性强,是考研复试重要资料。

(3)《商法学》考研复试模拟题[仿真+预测+冲刺]

①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

说明:严格按照本科目最新复试题型和难度出题,共五套全仿真模拟试题含答案解析,复试重要资料。②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终极预测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说明:复试复习效果检测使用。共五套核心题库,均含有详细答案解析,考研复试复习重要资料。③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冲刺狂背五套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说明:考研复试冲刺预测。共五套冲刺预测试题,均有详细答案解析,最后冲刺重要资料。

三、复试资料全国统一零售价

3.本套考研复试资料包含以上一、二部分(不含教材)考研云平台

特别说明:

①本套复试资料由本机构编写组按照考研复试大纲、复试真题(回忆)、指定参考书等公开信息整理收集编写,仅供考研复试复习参考,与目标学校及研究生院官方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②复试资料中若含有真题及课件为免费赠送,仅供参考,版权归属学校及制作老师,在此对版权所有者表

示感谢,如有异议及不妥,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无条件立即处理!资料若有更新,免费赠送电子版。

四、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指定/推荐参考书目(资料不包括教材)

4.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参考书

覃有土《商法学》

四、本套考研资料适用院系

文法学院

版权声明

编写组依法对本书享有专有著作权,同时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对本电子书部分内容参考和引用的市面上已出版或发行图书及来自互联网等资料的文字、图片、表格数据等资料,均要求注明作者和来源。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资料引用时未能联系上作者或者无法确认内容来源等,因而有部分未注明作者或来源,在此对原作者或权利人表示感谢。若使用过程中对本书有任何异议请直接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您沟通处理。

因编撰此电子书属于首次,加之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考生读者批评指正。

目录

............................................1

目录............................................4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复试备考信息.....................7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参考书目.......................7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招生适用院系......................7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笔记...................8

《商法学》考研复试核心笔记................................8

第1章商法概论....................................8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

考研核心笔记.....................................8

第2章商法的演进...................................1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5

考研核心笔记.....................................15

第3章商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1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7

考研核心笔记.....................................17

第4章公司法总论...................................1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19

考研核心笔记.....................................19

第5章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2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5

考研核心笔记.....................................25

第6章股份有限公司..................................27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7

考研核心笔记.....................................27

第7章公司证券....................................2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29

考研核心笔记.....................................29

第8章破产法概述...................................31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31

考研核心笔记.....................................31

第9章破产程序总论..................................3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33

考研核心笔记.....................................33

第10章重整.....................................3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39

考研核心笔记.....................................39

第11章和解.....................................41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41

考研核心笔记.....................................41

第12章破产清算...................................4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43

考研核心笔记.....................................43

第13章票据与票据法概述...............................4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46

考研核心笔记.....................................46

第14章汇票.....................................52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52

考研核心笔记.....................................52

第15章本票和支票..................................66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66

考研核心笔记.....................................66

第16章保险法概述..................................69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69

考研核心笔记.....................................69

第17章保险合同...................................7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75

考研核心笔记.....................................75

第18章财产保险合同.................................83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3

考研核心笔记.....................................83

第19章人身保险合同.................................85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5

考研核心笔记.....................................85

第20章保险业法...................................88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88

考研核心笔记.....................................88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复习提纲...................90

《商法学》考研复试复习提纲...............................90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96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96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简答题精编..........................105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论述题精编..........................120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法条评析题精编........................136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案例分析题精编........................154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题库[仿真+强化+冲刺].............174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174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174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183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191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200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208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强化五套模拟题......................216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强化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216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强化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224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强化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233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强化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242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强化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251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冲刺五套模拟题......................259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冲刺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259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冲刺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二)..................268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冲刺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三)..................277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冲刺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四)..................287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冲刺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五)..................295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复试备考信息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参考书目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招生适用院系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笔记

《商法学》考研复试核心笔记

第1章商法概论

考研提纲及考试要求

考点:商法的概念

考点:商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商主体

考点:商行为

考点:商事登记

考点:商业名称与商业账簿

考研核心笔记

【核心笔记】商法的概念

1.“商”的含义

“商”即买卖或交易行为,经济学上所谓“商”,系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法律学上的“商”,不仅包括前已述及的“固有商”,还包括范围比“固有商”要广的“非固有商”。显然,法律学上的“商”范围非常广泛,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广。

2.商法的概念

商法,亦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1)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民商分立的国家所制定的并冠以“商法典”之名的法律。

(2)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则指以商事为其规范对象的各种法规,即包括以“商事”和不以“商事”命名的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商法的特征

(1)商法的兼容性

①法的兼容性体现在作为私法的商法却兼有公法的性质;

②商法的兼容性还体现在,它兼有任意法与强制法的性质;

(2)商法的技术性

从社会学角度观察,法律条款无非包括伦理性条款和技术性条款两大类。因“商行为”的专门性,决定了其内容包含了大量的技术规范。

(3)商法的营利性

营利乃是“商”的本质。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其直接和主要目的就在于营利。商法就是“营利法”,或者说,商法是保护正当营利的法律。

(4)商法的国际性

商法本属于国内法,它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商事关系。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一些商事关系中多了涉外因素。

【核心笔记】商法的基本原则

1.商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商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性适用意义或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

2.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商事组织,亦即商事企业,是构成各种不同商事法律关系所必需的基本要素之一。各国商法通常以大量的强行法规则对商事组织加以调整和控制,以强化商事组织各项规则要求。

(1)商事组织设立的准则主义

法律明确规定商事组织成立的各项条件,只有具备商事组织成立的法定条件者,方可申请进行设立登记。

(2)商事主体资本的确保规则

许多国家的商法中都有对合法商事主体的营利性保护和资本保护的法律措施。

(3)商事主体责任承担的有限责任规则

实行有限责任原则更是直接地为了企业维持和强化企业组织。

(4)商事主体破产、解散的风险回避规则

避免企业的解体,是维持和强化商事组织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持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的基本要求。

(5)商事主体风险负担上的分散规则

商事法中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的一些危险设有分散负担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创立本身就体现了风险分散效用。

3.维持交易安全原则

商法以规定私人之间的带有私权性质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主要内容。各国商法对商行为法律控制往往采取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及严格责任主义。

4.促进交易迅捷原则

(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

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予以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的定型化规则

交易定型化是保障交易迅捷的前提,包括交易形态定型化和交易主体定型化两个方面。

(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

商法对商事契约及有价证券的款式,多实行定型化的要求,以利于实现交易的敏捷。

(4)责任豁免手段上的简便性规则

商法在责任的承担和免除方面都较之民法简单。

5.实现交易公平原则

(1)交易主体上的平等原则

商事法中的平等交易原则主要是指商事交易的主体间地位平等。

(2)商事交易意思要素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商法中的“帝王条款”,它对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性的控制作用。

(3)商事交易后果确定上的情事变更原则

商事法的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商事契约成立后至履行前,如果发生了重大情事变迁,该当事人得请求对方对契约为适当的变更,或由法院判令其变更,使交易恢复公平。

6.商法各原则间关系的冲突与协调

确立商法基本原则在效力上的层次性,即确立商法的不同原则在商法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详言

之,在商法的诸项原则中,其基本的要求是交易效率优先兼顾交易安全。

【核心笔记】商主体

1.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1)从本质上说,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

(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

(3)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商事主体的立法规制原则

商主体法定,这是各国商事法普遍的做法。

(1)客观主义原则

又称实质主义原则。它是指商事法着眼于行为自身的商的性质,并将其行为主体确定为商事主体。

(2)主观主义原则

又称形式主义原则。同客观主义相反,它是指商事法确定商事主体时,着眼于商行为的形式

(3)折中主义原则

同时将商人概念和商行为概念作为其基础,既注意商行为的客观性质,又着眼于商行为的形式

3.商主体的立法分类

4.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商事主体资格,是指享有商事权利、承担商事义务的资格。

(1)自然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消灭

自然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始期

自然人商事主体资格的终期

(2)法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消灭

①企业法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始期与终期。

②事业单位依法被允许从事商事活动者,其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消灭,与企业法人相同。

③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部门的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消灭。

【核心笔记】商行为

1.商行为的概念

商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1)商行为是一种行为,受法律规范调整,其性质由法律所确定,它是法律行为之一种。

(2)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与商主体这一特定身份相关,非商主体不得从事商行为。

(3)商行为是商主体在商事经营中所为的行为,它具有商事经营这一特定的经营属性

2.商行为的特征

(1)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

营利性是商法的特性,同时也是商行为的特性。

(2)商行为是经营性行为

所谓经营性是指营利行为的连续性、不间断性

(3)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从事的行为

从各国商事法的情况看,商行为与商主体之间的关系常常是互为因果。

(4)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

①商行为是与风险的防范紧密相连的行为

②商行为是保密性与公开性并存的行为

③商行为是注重商事效率的行为

3.商事行为的立法规制原则

(1)主观主义原则

(2)客观主义原则

4.商行为的立法分类

(1)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①绝对商行为

绝对商行为是依行为的客观的商性质,并由商事法律规定的,是当然商行为,又称客观商行为。

②相对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即依行为主体的营利性,在营业上集中的反复的持续的行为。

(2)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

①基本商行为

即依据规制商行为的客观主义原则,可以作为导出商人概念的基础的商行为,包括上述的绝对商行为和营业的商行为。

②辅助商行为。

即上述的附属商行为和开业前的准备行为。附属商行为不属于客观商行为。

(3)一方商行为和双方商行为

①一方商行为

当事人一方为商行为的,称作一方商行为

②双方商行为

当事人双方为商行为的场合,称为双方商行为

(4)固有商行为和准商行为

依其行为是否适用商法,可以将商行为区分为固有商行为和准商行为。

①固有商行为

即当然适用商行为法原则的行为,主要指绝对商行为和固有商人营业上的商行为。

②准商行为

即准用商行为法原则的行为,主要指拟制商人营业上的商行为。

5.商事能力

(1)商事能力的概念

商事能力是商主体在商法上的商事行为能力与商事权利能力的统称。它是指商主体依据商事登记所核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复习提纲

《商法学》考研复试复习提纲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商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名词解释精编

1.诚实信用

【答案】指民商法律行为中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从善意出发,意思表示真实、合法、讲究信誉、恪守诺言,不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

2.会计凭证

【答案】指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并作为依据的书面证明,是登记商事账簿的依据。

3.证券发行

【答案】指证券的发行者为筹集资金依法向投资者以同一条件招募和出售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活动。证券发行有宣示权利的法律意义。

4.公司法

【答案】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言以蔽之,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

5.信息公开,也称信息披露

【答案】主要是指为股份发行人在发行市场、交易市场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投资者报告自身经营、资产以及财务等状况而设置的一种制度。

6.商合伙

【答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7.商法的渊源

【答案】指商法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是对商事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效力的重要来源,是商事经营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8.破产财团代表说

【答案】指债务人财产因破产程序的开始或者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而成为以破产预防或破产清算为目的而独立存在的财产,这些财产整体人格化则形成破产财团,破产管理人是这种人格化财产的代表机关。

9.经理又称经理人

【答案】是指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答案】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11.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是基于一定的信托契约组织起来的由信托机构代理证券投资的基金。

12.破产撤销权

【答案】指破产管理人拥有的,对于破产债务人在临近破产程序开始的期间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

行为,于破产程序开始后予以撤销并将撤销利益返还破产财团的权利。

13.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又称破产条件

【答案】指启动或者进入一项破产程序应当具备的各种条件。

14.公司治理结构

【答案】指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15.所谓停止支付,又称支付停止

【答案】是指债务人对到期债务积极地或者消极地、明示地或者默示地表示不能清偿的行为和状态。它往往作为推定的破产原因加以适用。

16.债权人委员会

【答案】指为更加有效地实现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并对破产案件的处理实施有效的监督而设立的制度。

17.票据权利

【答案】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8.破产和解

【答案】指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作出破产宣告之前,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按照多数决规则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以及围绕该协议的履行而设置的一项制度。

19.票据法

【答案】指规范票据制度以及各种票据关系的法律。

20.保荐制度又称保荐人制度

【答案】是指证券发行人申请其证券上市交易,必须聘请依法取得保荐资格的保荐人为其出具保荐意见,证明其发行文件中所载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从而由保荐人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21.保险人

【答案】又称承保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人。

22.空头支票

【答案】是指支票的出票人在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签发的支票,或者出票人超过资金关系中的约定范围签发的支票,就是所谓的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3.破产管理人的一般监督

【答案】指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24.内幕交易

【答案】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的行为。它属于证券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绝对禁止。

25.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答案】(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同时,破产管理人实施那些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26.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所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份额分享的投资工具。

27.健康保险

【答案】指以被保险人因患病、分娩生育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28.汇票追索权

【答案】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依法行使或保全了汇票权利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29.支票

【答案】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0.公司组织的变更

【答案】指不中断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将公司由一种法定形态变为另一种法定形态的行为。

31.公开原则亦称为信息公开制度

【答案】指证券发行者在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投资者提供规定的有关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资料。

32.证券法

【答案】包括一切有关资本证券的法律规范,是关于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及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3.商号废止

【答案】指商号因不再被使用而从法律上失去效力的事实状态。

34.保险代理人

【答案】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5.保险利益

【答案】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可以是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经济上的利益,也可以是投保人依法或依合同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产生的利害关系。

36.商业保险的基本保险条款

【答案】指关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事先印就在保单之上的基本事项,一般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费支付办法、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办法、被保险人的义务等条款。

37.上市公司收购

【答案】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

38.公司资本

【答案】是公司法中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范畴,专指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

39.确立公开原则的宗旨是

【答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投资环境,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40.商号转让

【答案】指商主体将其享有的商号权利全部让与受让人的行为。

41.公司设立

【答案】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使一个尚不存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具备条件并取得民事(或商事)主体资格。

42.损害补偿原则

【答案】无损害则无保险”是保险的基本法理,这直接体现为保险法的损害补偿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只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受损失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全面而充分的赔偿;其二,赔偿数额应以实际损失为限,投保人或受益人不能通过损失赔偿而获得更大的利益。根据损害补偿原则,衍生出了代位求偿权制度、委付制度。损害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

43.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指贯穿于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保险法律活动中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它不仅是制定、解释、执行保险法的依据,而且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同时还是保险法所独有的原则。

44.公司

【答案】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

45.虚报注册资本

【答案】指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夸大注册资本的数额,欺骗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46.证券承销合同

【答案】指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承销商或是主承销商与分销商就证券承销的有关内容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47.破产犯罪

【答案】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间内或者破产程序开始后实施的,妨碍破产程序公正、顺利进行的,情节严重而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48.保险法

【答案】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9.托管协议

【答案】是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要求就基金的托管与管理问题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2024年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题库[仿真+强化+冲刺]

北京科技大学569法学综合考研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

2024年商法学复试五套仿真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一)

一、名词解释

1.债权人委员会

2.不能清偿,又称支付不能或无力清偿

【答案】是指债务人对于已届清偿期而受请求的债务不能实施清偿的客观状态。

3.传统意义上的破产财产

【答案】指破产宣告后为保证破产分配的顺利进行,依法由破产管理人收集和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4.被保险人

【答案】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并在财产保险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5.责任保险

【答案】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以被保险人依法所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形式,即保险人根据约定代为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6.一般商行为

【答案】指在商事交易中具有共性的,并受商法规则所调整的行为。

7.背书

【答案】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8.跨国公司

【答案】指以本国为基地或中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投资企业,从事国际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二、简答题

9.简述商事账簿的作用和功能。

【答案】(1)对商事主体自身而言,制作商事账簿可以了解其自身的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以此作为计算盈利、分配利润的依据,也可以通过对商事账簿的分析,设计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时调整经营决策。

(2)对交易相对人而言,可以通过商事账簿来了解某一商事主体的营业状况、资信能力,并据此对该商事主体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做出判断,进而做出是否与之交易、是否对其投资的决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3)对股东而言,商事账簿不仅是其掌握企业的财产、营业和盈利状况的依据,而且还是投资者分取股息、红利以及确定其股权价格和企业剩余财产的依据,对于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对有关国家主管机关而言,商事主体制作的商事账簿是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并对其进行财务、物价检查、经营效益考核和审计的主要依据,进而实现对其营业活动的监管(如年度检验),以确保社会公众的交易安全。

(5)在民事诉讼中,商事账簿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

10.简述破产取回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取回权有一下法律特征:

(1)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

(2)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

(3)取回权是在破产程序中行驶的特别请求权

(4)取回权标的物再被取回以前,视同为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管理和支配

11.简述和解程序的终止。

【答案】(1)类型:①因和解协议未托国或无效而终止;②因债务人不能或不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而终止;③因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务处理达成一致而终止。

(2)效果:最后一种类型为当事人所期望的结果,破产程序因全体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自行处理债权债务协议而终结。前两种情形下均会导致破产清算。

12.简述和解协议的效力。

【答案】(1)约束债务人;

(2)约束全体和解债权人;

(3)强制执行力。

13.简述破产案件的管辖。

【答案】(1)地域管辖:是指依据破产案件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确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的破产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即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是制依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而划分上下级别法院之间受理破产案件的分工与权限。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依据企业的登记机关的地位,分配各级法院的管辖权。

14.什么是证券?它有何特点?

【答案】证券是指记载并代表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证券的主要特征包括:(1)证券是持券人拥有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持券人持有证券,便拥有证券上的权利即证券权利。(2)证券是能够代表特定民事权利的权利凭证。证券能够代表民事权利的具体表现是:当利用证券记载并代表一个特定的民事权利时,持有证券就拥有证券上记载的权利。(3)证券是一种要式凭证。证券作为代表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法律对之有严格的形式要求,证券不仅要在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在形式上也要符合法律规定。(4)证券是一种流通凭证。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以外,证券以自由流转为原则。证券作为流通凭证,可以使任何性质的证券权利随时变现,所以,证券的流通性极大地提高了证券的效用。

15.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答案】(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法人的主体地位;而分公司则不是独立民事和商事主体,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更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分公

司的财产则全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3)意志关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与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度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由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经营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也没有自己的独立意志,因此经营后果应当归属于本公司,由此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16.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案】(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的资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应符合法律规定

(4)具备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完备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等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论述题

17.分析我国商主体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

【答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主体立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已基本上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法律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商主体立法自然也如此,其存在的问题如下:

立法存在空白。商事关系极具复杂性,商主体立法难免要运用一些授权性规范。但如果所授权制定的法律并没有制定出台,没有相互衔接,就会形成法律真空,形成事实上的无法可依。我国商主体立法就存在这种现象,表面上立法如林,但实际上隐藏了许多立法的真空地带。

重复立法和交叉立法。现行立法既有按所有制划分的全民、集体、私营、合资和外资立法,又有按行业划分的工农商业的立法,不但不能覆盖所有企业,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重复规范,甚至相互矛盾,徒增立法和法律适用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协调统一和实效性。

差别待遇突出。我国商主体立法人为地为不同“身份”的商主体制造了许多差别待遇。例如内外资企业在设立上、资本制度上的差别待遇;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享有许多优惠政策,公有制优于私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优于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优于内资企业等。这样不但不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还会导致商事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存在大量的规范性漏洞。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如其逻辑结构不完善,无论缺乏哪个环节,都构成规范性漏洞。这种问题在现行商主体立法中相当多,主要体现为缺乏法律后果,从而使得不少法定权利称为“空头支票”,许多法定义务难以强制执行。

完善建议:

清理商主体立法的逻辑线索,逐步确立以财产责任形式为标准的单一立法逻辑,淡化商主体的“身份”观念,即是要有计划地让所有制形式和外商投资形式的企业逐步淡出。

以财产责任形式为逻辑线索的商主体立法,亦应进一步实现其现代化与合理化,才能肩负此重任。例如尽快整合调整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统一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等。

18.什么是股份?试论述其特征。

【答案】(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所划分成的均等份额,是公司资本的集合成分和公司资本的最小计算单位,也是股东权利义务大小的基本计算单位。股份是通过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则是股份公司的股份证书。

(2)股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股份的平等性.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有要求,也是我国《公司法》(2005)第126条的明确规定。究其原因,一是股份整齐划一,便于计算和记账;二是股东表决权的形式,尤其是董事和监事选举实行累

积投票的情形,有利于降低决策成本;三是便于股份上市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四是便于公司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操作简便。股份的等额表现为股份所代表的金额相等。每一股表示一个独立存在的股东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除例外情况外,每一等额股份所代表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②股份的不可分性。既然它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单位,也就不能再行分割。股东可以认购一股,亦可认购数股,不论单独持有还是共有,每个单位只有一个表决权。但是,这并不妨碍公司为了需要,而对其股份进行合并或分拆。前者如将2个以上股份合并为1股,后者如将1个股份分成2个以上股份。实践中,分拆股份的情形较多。

③股份的可转让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手续简便,上市公司尤其如此。而有限责任公司只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则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公司章程还可以作出其他限制。

④股份的证券性。这是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相比的显著差异。作为股份外在形式的股票属于典型的证券,占有股票即表明股东权的存在。股票的转让与权利的转移如影随形,股票的转让实际上就是股份的转让。同时,股东权的转移非以股票转移不得为之。当然,股票的发行需以股份存在为前提,股份虽借助于股票而得以表彰,但股东权不是因股票而创设,它只是证权性证券,而非设权性证券。

⑤股份具有不可撤回性。股东在公司登记核准后,除非异议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原则上不得要求退股。股东只能通过分享股息红利来获得投资收益或者通过转让股份来收回投资。

19.论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答案】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凡个方面: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它们在法律调整中形成的法律关系,人们习惯将其联系在一起,称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但是,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即都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为主构成的法律。但是,民法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商法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如商事登记、商事账簿、商事破产程序、证券发行与管理等都兼有很强的调整不平权关系的公法色彩。因此,民法是私法规范体系;商法是以私法规范为主体,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范围有限,它仅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那一部分,或仅仅适用于民事行为中与营利相关的那一部分行为,即商人所从事的商行为。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民法的内容不全部在商法之中,商法的内容很大一部分民法中并未涉及。

20.论破产债权。

【答案】(1)概念: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便可以依法行使权利。一旦宣告破产,该债权就称为破产债权,即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特征:①需为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请求权;②需以财产给付为内容;③需为对人的请求权;④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的对象;⑤需为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范围:凡是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可成为破产债权。

21.试述公司股东会的职能。

【答案】公司股东会的职能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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